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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北京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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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2015年廉租房申请流程1、申请登记:廉租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2、审核公示:(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廉租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廉租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廉租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廉租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3、审批执行:(1)街道组织在廉租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2)区县复审廉租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4)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5)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对符合条件的廉租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廉租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廉租房申请条件仅限于地区。各地的申请条件由于具体情况不同会出现细微的差别,请希望申请廉租房的朋友就近到当地的相关部门查询当地的廉租房申请条件细则。
2020年廉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请求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请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宅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请求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赡养或赡养关系,共同生活的5、请求家庭成员经当地住宅管理部门确认其他地方没有住宅的。(1)单身(包括离婚)申请人未满35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2)离婚不足2年的;(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是,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转让住宅,除提供相关证明外(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除者,在拆除补偿中,根据《石家庄市城市住宅拆除管理实施方法》的45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配置的(5)依赖户籍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住住住宅的(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汽车的;(7)建设。购买商业用住宅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宅的;(8)出资安排儿童出国留学或上高收费学校的;(9)住宅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不得申报的情况。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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