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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建筑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承包合同的方式: 1、总承包合同:...
不可以。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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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复、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预审意见、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等文件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设计招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设计招标备案回执等文件,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完成初步设计和概预算编制,取得初步设计和概预算审查意见,征地计划通知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开始施工。《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重新分包。
建筑工程师期限为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注册建筑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二年。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二年。 第三十四条规定:注册建筑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继续教育标准。继续教育作为注册建筑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之一。 第三十五条规定: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四十学时。 近年,出现了三年的延续注册有效期,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课时随之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1、木工负责人签字的租赁合同书; 2、项目部后勤人员签字的盘点还货单; 3、项目部支付10万元款项的银行明细或相关付款凭据; 本案还需就木工负责人等人员的劳动关系加以确认,以确定最终责任承担主体。如果签字的个人均系职务的行为,最终责任应由项目部所在的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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