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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生活贫富不均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许多青少年多以“有钱”为荣,把“吃喝玩乐”作为人生的信念,总认为别人要什么有什么,我们凭什么就不该有...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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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接受度低。青少年刑满释放后,受到外部不良刺激时,容易产生感情冲动,容易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由于犯罪的劣迹,他们重新走向社会后,社会普遍存在排斥心理,把他们视为替代,日常生活中人们不想接触,也不想雇佣他们,害怕引起麻烦。在不得已的接触中到处设防,社会教育等综合措施难以实行,司法行政机关虽然有监督功能,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问题。这种社会不认同的生活氛围使他们在就业、工作、结婚等方面遇到比普通人更多的困难,承受的社会压力增大。社会的歧视,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青少年心理发育的不健全,使其产生破罐破摔的想法,加重再次犯罪的思想基础。(二)教育改造效果不高。首先,青少年犯罪者中很多文化素质低,服刑期间无法正确深刻认识错误的根源,相反抱怨天尤人,寻找其他理由减轻思想负担,教师很难改造思想。本身改造难度大,加上主观上不想接受改造,很难取得好的改造效果。其次,青少年处于青春期,容易产生反抗心理,如果引导不当,青少年心理畸形就会发展。再次,一些监狱由于各种原因经济效益重、改造轻、教育管理问题缺乏人文关怀和目标改造手段,客观削弱了改造效果。(3)好逸恶劳的生活习性和坏朋友圈诱导青少年再次犯罪。青少年刑满释放后,由于社会对他们的排斥和歧视,容易恢复以前的坏生活习惯,与社会闲散者再次混淆,青少年的坏生活习惯持续下去。生活的境况不能改善,生活的圈子不能重新搭建,这样的社会生活环境使青少年时时徘徊在违法犯罪的边缘,一旦时机成熟很容易再次犯罪。(四)关怀不足。另一方面,社会整体没有形成关心青少年的关心,制止青少年犯罪,拯救失足青少年的好风气,很多人不根据青少年的特征理解思想行为的表现,以大压小的态度对待他们,或者把他们视为弱者,作为欺负和利用的对象。有的人对他们更是采取了歧视的态度,甚至不愿给其从新做人的机会,给刑满释放后的这些青少年在就业,入学方面设置了重重障碍,使他们再度滑向犯罪的边缘,促使其重新犯罪。另一方面,青少年违法犯罪对其家里影响较大,一些近亲属对服刑中的青少年不是经常写封信,打电话或去监狱探视安慰和鼓励“狱中人”重新树起做人的勇气和信心,而是避之不及,拒之千里,将其冷落在监狱中。特别是青少年刑满释放后,面对新生活不知所措,急需亲人的关怀关心时,一些亲人不闻不问,严重地挫伤了他们重新做人的信心。来自家庭的冷漠使青少年无法忍受来自家庭、社会的双重歧视和压力,容易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现在青少年觉得只要能够上网,只要有了钱,什么事都好办,加上本身的教育程度不高,根本不会考虑到事情的后果和严重性。这是我对当今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的见解。由于缺乏必要的教育和经常与不良行为习惯的人交往等原因,他们对社会规范的约束和法律的约束不以为然,放任自我,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实施了一些与社会规范不相符的行为,从而触犯了法律。同时他们长期沉迷网络打打杀杀的游戏,从而使他们将现实与网络混淆,致使他们的作案手法极其凶残,并不以为然。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青少年犯罪家庭原因的答案不健全的家庭结构导致青少年犯罪 不健全家庭包括夫妻不和家庭、父母离异、及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的家庭。在这样的家庭里,子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父母之爱,遭受疏远、冷漠或怨恨,伤害了他们幼小的心灵,从而形成病态性格,往往会使子女产生会不良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会发展为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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