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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和政府投资建设地下管线的管理或者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对所属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维护、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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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企业内的生产管线、军事专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建设的地下管线规划编制、科学研究和信息管理经费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地下管线工程的测绘、探测费用应纳入工程造价。
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交付使用后10年内以及大修的道路竣工后5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敷设管线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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