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签订协议的双方签字、捺印后代表了合约的成立,协议的成立与协议的生效是两种不同的概念。生效的协议必然是已经成立的,但是成立的协议并不一定是已经...
变更公司住所需要变更登记。法律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住所是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因此公司住所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重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三)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住所是指市场主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营场所是指市场主体具体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 1.放宽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企业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区县工商部门登记管辖区域的,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不属同一区县工商部门登记管辖区域的,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分支机构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两个及以上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2.放宽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要求。市场主体可以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占道经营许可证等任一证明文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办理工商登记。无上述产权证明的,可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以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办理工商登记;产业园区内房屋正在建造的,可由所在园区管委会出具证明。住所(经营场所)为租赁的,还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协议。 3.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的审查要求。市场主体以住宅作为住所用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以及以住宅作为住所从事电子商务、设计策划、软件开发、管理咨询等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经营活动的,办理工商登记时无需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用途,免予提交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营活动可能造成噪音、油烟污染、存在安全隐患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不得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对住宅用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的,工商部门在营业执照“住所”中标注“限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不可以。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5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396人已浏览
1,4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