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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员工持股计划,又称员工持股制度,是实现员工所有权的一种形式,是企业所有者与员工分享企业所有权和未来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员工通过购买部...
可以要。员工持股计划,又称之为员工持股制度,是员工所有权的一种实现形式,是企业所有者与员工分享企业所有权和未来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员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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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现在公司建立一个“干股”激励机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重点在于确保能够在需要的时候收回这些转到员工名下的“股份”。一般情况下是要求获得“干股”的员工向公司出具承诺函,这个承诺函是单向的承诺函,即承诺在何种条件下向公司交回所持的“干股”。如果这些“干股”的持有是免费的,那么也是公司对员工的一种无偿赠与行为,公司也可设定撤销赠与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五条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有权利,另外还可以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1.公司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如果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赔偿、补偿情形,不存在赔偿或补偿。 2.下面是《劳动合同法》关于员工赔偿或补偿的一些详细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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