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用买断方式:每年4、7万 住房补贴 服役津贴 六个月的工资。2、军龄满10年,工龄满6年,军龄不满16年的,...
转业安置政策如下:转业干部接收安置条件计划分配转业干部接收条件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接收安置:①原籍或入伍地点为本省(不含高校分配入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退出(不含退休、辞退、开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转制前入伍),工作期间(含转制前)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由所在单位按照下列标准增发一次性补助金:(1)获得一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增发15%;(2)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3)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奖励的,由消防员所在单位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补助金。 地方安置 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牵头,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夏秋季退出的消防员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落实,明确了安置任务完成时限,确保了消防员从队伍中退出到地方接收安置等各环节工作的无缝对接 平移安置 在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设置上,将荣获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评为5级至8级残疾,烈士子女等情形条件列为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之一;在安置地的问题上,明确消防员退出后原则上回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参照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规定选择易地安置;在量化评分上,明确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工作,参照退役军人量化评分办法执行,其服现役时间和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时间合并记分。 与退役士兵同等安置 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人社部等相关部委的认同与支持理解,将退出消防员纳入退役士兵安置整体范畴,享受同等安置待遇,确保了退出消防员的切身利益。 转制后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经组织批准退出(不含辞退、开除),其中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参照以往做法由政府安排工作,具体工作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负责。但对于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消防员,中央《框架方案》并未明确由谁接收安置、如何进行移交等具体问题,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 自主就业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工作也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办,纳入退役士兵安置整体范畴。 其他说明 预备消防士和三级、四级消防士入职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不含辞退、开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退出证明,可享受对现有的退役军人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税费优惠等优待政策。 三级、四级消防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报考国家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用、录用和聘用工作人员或职工时,对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 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1、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 2、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分别列入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军费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加大投入。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涉及的行政事业费、培训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和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现行的经费供应渠道予以保障。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经费的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贴。安置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28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4,933人已浏览
6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