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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人要清楚,工资我国法律规定:工资是不可以扣、罚的。工资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固定工资,根据出勤天数计发,不得克扣,即使是做错了事也是不...
老板乱扣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就老板乱扣工资的行为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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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克扣员工工资,应该向劳动部门进行反应,一般情况下员工需要先和单位协商,把扣款原因了解清楚,如果协商一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一款所指“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有其法定标准和特定的含义。所谓“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找领导说说,询问一下为什么多扣了这几百块钱,如果是领导那边的问题,把钱拿回来最好,如果领导执意不还,收集证据,去当地劳务局申请仲裁,如果仲裁不能解决就只能去申请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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