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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可以拒绝,知会主管即可。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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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个问题,怀孕可以拒绝加班吗?可以拒绝。《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首先,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时,需要与劳动者事先协商,在与劳动者协商之后安排劳动者加班。而对于已经怀孕七个月的孕妇,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安排其加班的。所以,如果公司要求七个月的孕妇加班的话,该孕妇可以拒绝公司的要求,假如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加班的话,孕妇也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投诉举报该用人单位的行为。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1、可以拒绝。《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2、用人单位因生产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经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特殊情况时,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并且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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