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其次,劳动合同不约定...
首先,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其次,劳动合同不约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3.奖金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虽然未写入合同,但是公司以邮件方式明确发放形式和发放金额,具有信赖利益。只要你符合发放的条件,公司应当发放给你。4.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周期仍未支付职工工资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应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如果单位没有在以往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5.因为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年限X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6.但是不要主动辞职,否则没有经济补偿。要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7.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 2、如果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双方产生争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实行绩效工资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对绩效工资的计发规则进行明确;如果缺乏约定或规定,或者扣减工资缺乏绩效评估结果的支持,将有可能引发劳动争议。
1工资条款约定的工资数额仅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不包括奖金?可以不包括各项补贴吗?工资薪金所得,是因任职或受雇用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用的其它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每天20元)、误餐补助(每天3.4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943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