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劳动报酬,并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暇入总额25%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如劳动...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其它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用人单位仍有义务支付工资差额。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或者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一)限期支付。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相关费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也就是用人单位只要补付即可。 (二)差额支付。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只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补足已经支付金额与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差额即可,不必再加付补偿金。 (三)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的期限内,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