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一、浙江省新旧计生条例关于“哺乳假”的规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版) 第三十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哺乳假指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哺乳期保护标准: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对于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班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2次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如果婴儿满周岁后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到2个月。
首先,国家规定的标准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也可按各单位自行安排这90天,例如可合并在产后一起享受。 在90天的基础上,若分娩当日满24周岁,即可多享受30天的晚育假,若难产的,再加15天,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再加15天。 以上均为带薪假。 产假到期后,到孩子1周岁的这段时间可以请哺乳假。哺乳假需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享受。哺乳假的工资为原工资的80%。 要说明的是,哺乳假不是单位一定要给你休的,单位可以不批准,我问过劳动保障局的。我就是申请哺乳假,单位没同意,我就只好辞职了。 另外,若你没有请哺乳假而正常上班的,一直到孩子1周岁这段时间,每天可享受两次半小时的哺乳时间,且可合并为1小时一起使用,这是国家规定的,不需要单位批准。 如果你对于江苏省哺乳假是怎么规定的还有疑惑,欢迎来电咨询
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这就是浙江产假哺乳假的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人已浏览
357人已浏览
474人已浏览
8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