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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前,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楼盘表及物业相关详细资料清单向资金管理机构足额交存维修资金。房屋销售后,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的...
业主应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前,将首次维修资金按规定存入维修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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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市、区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维修资金的监督工作
业主未按上述规定足额交存维修资金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权属登记。
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应以物业区域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按楼幢、单元、门户号设立明细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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