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但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就算是一个人贷款...
1、房产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依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共同出首付、商贷买房,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虽然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分割时要一并考虑,当事人出资额的比例悬殊、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的较短的。可以参照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不拘泥于平分。
婚后买房如果只写一方的名字,也不代表这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房屋的,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由一方父母出资,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5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