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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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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为你的案件已经进入到执行阶段。我建议一方面你应该和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联系,另外也和债权人联系,沟通还款的方式,比如分期付款或者提供其它担保。 其次,因为现在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你的生活,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也是应该给予必要的生活财产的。因此,你也可以提成执行异议。 总之,因为目前不清楚你案件执行的具体执行情况,但是建议你和执行法官进行积极的沟通是很必要的。
【工伤保险】工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的陪护费果员工发生了工伤,在住院期间,其爱人进行陪护,那么,关于公司是否向其支付陪护费问题,HR应怎样理解与处理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通过此点我们能够看出:⑴前提条件是“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具体是哪个级别,是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确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执行,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公司负责。⑵如果员工要求的陪护费,是指在其住院期间其爱人的误工费,那么,边某此种理解是错误的。为什么因为边某属于工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该员工工伤情况,不适用此规定。]该员工停工留薪期中护理问题,“由所在单位负责”,可以理解为要么派员护理,要么支付护理费。⑶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的期间是停工留薪期。公司不负责此后所发生的护理费。公司在此期间支付护理费按什么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说明。我们认为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是比较适合的,不能以其爱人的误工费来计算。⑷对于实际操作,公司HR应从员工不能自理级别、住院天数、实际护理时间、其爱人单位联系方式、其爱人工资及缴税证明等角度对边某提出的要求、讲述的情况进行审核。需把握的要点即是上面几点讲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三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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