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工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的陪护费果员工发生了工伤,在住院期间,其爱人进行陪护,那么,关于公司是否向其支付陪护费问题,HR应怎样理解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保险】工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的陪护费果员工发生了工伤,在住院期间,其爱人进行陪护,那么,关于公司是否向其支付陪护费问题,HR应怎样理解与处理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通过此点我们能够看出:⑴前提条件是“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具体是哪个级别,是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确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执行,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公司负责。⑵如果员工要求的陪护费,是指在其住院期间其爱人的误工费,那么,边某此种理解是错误的。为什么因为边某属于工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该员工工伤情况,不适用此规定。]该员工停工留薪期中护理问题,“由所在单位负责”,可以理解为要么派员护理,要么支付护理费。⑶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的期间是停工留薪期。公司不负责此后所发生的护理费。公司在此期间支付护理费按什么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说明。我们认为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是比较适合的,不能以其爱人的误工费来计算。⑷对于实际操作,公司HR应从员工不能自理级别、住院天数、实际护理时间、其爱人单位联系方式、其爱人工资及缴税证明等角度对边某提出的要求、讲述的情况进行审核。需把握的要点即是上面几点讲解。
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如何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确需护理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经确认后按照障碍程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统筹地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40%、50%按月支付护理费。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