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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 2、委托代...
(一)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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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零纳税申报条件:1。香港公司从未购买过任何物业。2、香港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包括香港业务和海外业务)。3、香港公司没有银行进出记录。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或者通过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并就离婚涉及的、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簿、,一起去其中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民政局发放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准备上述材料后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并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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