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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由双方在书面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劳动合同发生效力。未在相关劳动部门备案的,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按合同确定的17年3月认定。因为本身与事实相符,且劳动者同意补签劳动合同,就表明劳动者认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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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是,约定其他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但是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不同于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实际用工发生之日起。 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实际意义在于,一旦劳动合同生效即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法律拘束力,双方必须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给劳动者相应的工作,劳动者则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若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则可以因此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如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是否正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与工资是否合理、是否有其他不合理的条款等等。劳动合同是基于劳动关系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因此,如果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等行为,该合同是无效的。
1、如果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双方都在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就生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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