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在不动产登记瑕疵情形下可以行使申请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 更正登记是对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瑕疵记载进行改正补充而进行的登记。更正...
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从法律效力来看,房地产登记的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主体: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即认为自己的权利未登记或因他人权利的登记使其应有权受到侵害的人,也包括真正权利人。具体而言,在登记中的几种主要形式的利害关系人有: (1)法定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如房产继承时,被违法剥夺的继承人; (2)因虚假手段转移房屋,权利受到侵害的原权利人,如通过伪造原权利人签名、假冒产权人等虚假手段将房屋转移,此时原权利人为利害关系人; (3)居住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如房改房上市未经同居住成年人同意使其居住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如果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不是利害关系人,则即使登记簿记载有误也无权申请。
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和异议登记的申请人都能作为不动产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前必须进行变更登记。异议登记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因此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2、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3、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5、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0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