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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当中受到损害的权利保障,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
若商家未在易产生危险的位置采取防护措施,应对顾客摔伤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若顾客作为一个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外出消费过程中也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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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你的不幸表示慰问;其次,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候,出现伤害,商家有一定责任的;其三、这里我要说的是,商家有责任,但不是完全责任,你本身过错,那么一个门,你没有注意安全,有一定责任;其四依照法律规定,你的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交通费等可以要求赔偿,具体数额要律师计算一下。其五,我认为你有30%责任,要求时候应该要求对方支付70¥算是,也就是刚才我说的第四条所有损失的70%。
顾客在商场购物,商场应该提供安全的服务,如“小心地滑”“易碎勿碰”等,避免消费者误会。商家应对顾客受伤负责。关键在于商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未尽到,需要承担与之未尽到义务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就不需要赔偿。 根据法律对顾客滑到摔伤责任划分的规定来看,当顾客摔伤后应该及时观察该消费场所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提示是否到位,也可以向该场所索要一份监控记录。
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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