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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录音是否可以证明人在实践中能够做到不当得利?

2021-11-20
录音谈话也是一种证据,当然可以证明不当得利。《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八种证据的形式,其中视听资料是录音录像。所以录音可以作为诉讼的证据。录音成为合法证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录音双方的谈话是自由的意思表示、善意和必要的;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对话人身份清晰,内容清晰,客观真实连贯,未剪辑或伪造,内容未改变,毫无疑问,有其他证据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无论是什么证据,包括私人录音,都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否则将被排除为非法证据。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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