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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
单位没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获得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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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可以: 1,当事人已经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不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之一; 2,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就不能享受相应的搬迁费以及其他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的福利; 3,用人单位在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若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之一的,就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4,离职后的搬迁费,和当事人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了几年,没有任何关系。二,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养老保险中断时,会影响员工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的存储金额。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向员工个人账户记账,二是减少员工个人账户存储金额。这将直接导致员工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下降。第一步:写补交社保申请书。首先,这个时候你应该去当地的社会资源和保障局询问如何处理。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可以先问保障局,怎么从那里写申请书,把你没交社保的时间都填清楚,这样你就可以知道你能交多少了。第二步:请原单位帮忙补交。写完申请最好的补缴方式就是让原单位帮你完成失业期间的社保补缴。如果不交社保不到2个月,原单位可以帮忙交。多了就不行了。当然,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第三步:请中介帮忙交。如今,社会保障机制越来越完善,以至于许多社会保障缴费中介正在慢慢崛起。所以现在不交社保也不用担心。只要交给中介处理,很快就能解决。当然,交给中介肯定需要支付很多费用,这是肯定的。第四步:自己去交。如果以后所有的社保都想自己交,那就去当地保障局问怎么补办手续和条件。如果你做好这些问题,你会更容易支付自己的社会保障费。当然,和之前单位的合同之类的,可以证明你已经交了社保。第五步:请新单位帮忙交。还有一种方法是让新单位帮你把之前停下来的部分整理好,但是钱一定要你出钱,不要庆幸新单位要帮忙交,你要自己算清楚交多少钱,不要让新单位上当受骗。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被迫辞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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