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单位未给您足额上保的话,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对您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劳动纠察...
1、关于社会保险费未足额缴纳的部分,你可以要求单位向社保中心补缴您的社会保险费,只能补缴而不是补偿。 2、虽然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项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投诉者投诉单位未为其参保并要求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会议纪要》也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2条、84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的规定及时处理。因此,这类投诉应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以参保人的工资总额为基础的,而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因此,如果单位没有足额缴纳保险费您有权利要求单位补全。你也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
单位未按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承担以下后果: 劳动部门可以给予单位处罚; 2、工伤职工保险待遇减少,职工可要求单位赔偿差额损失。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自欠款之日起每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5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1,625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