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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你好:首先要清楚你的房产是购买的商品房还是房改房,这二者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房改房那你只有房产的二分之一的产权,另外的二分之一是你爱人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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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从法律上讲,主要要靠证据支撑,若真像你所述,父亲与小儿子共同建了一幢房子,那这幢房子为小儿子与父亲共有,父亲去世,若不能分出谁出钱多少,原则上均等分配,即父亲拥有这幢房子的一半产权,在父亲去世后,先母亲分得父亲的一半一半,另一半的一半由母亲及三个儿子继承。现母亲立遗嘱,只能处分他所继承的部分,其作处置行为无效。
既然已经公正就说明共有财产(商品房)的所有权关系就是儿子4/5,父亲1/5,父亲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已经对折价部分进行了处分,所以女儿最多只能继承1/5部分。但是如果母亲先去世则1/5就要先分2份,母亲的遗产:1/5x1/2=1/10,然后父亲、儿子、女儿各得十分之一的三分之一,也就是三十分之一。这时候父亲只有十分之一的份额了。 此案还有另外一个结果:女儿提出父亲的代理权无效,因为折价款应该算是父母的共有财产,处分必须得到母亲的同意,如果有证据证明母亲没有授权则处分无效。所以,儿子和女儿对折价款都有继承权。当然,排除赠与因素。
父亲去世,如果没有遗嘱,那么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以及母亲都有继承权。由于大儿子先于父亲去世,所以他的儿女有权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这样父亲的遗产每个法定继承人各继承1/5.二儿子虽然坐牢,只要其没有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其就已经接受了继承。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子是父亲个人财产,那么二儿子可以继承1.2间,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遗产只有3间房子,二儿子就只能继承0.6间。如果二儿子在继承时没有离婚,那么该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儿媳有共同共有权。 大嫂没有继承权,小妹如果不要房子,可以选择转让给其他继承人,或者放弃继承,由其他继承人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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