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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十三条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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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撤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撤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 1、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 3、主物权与从物权: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7、本权与占有。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 8、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比如买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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