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 定义区别。订金是预订所付的款项,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
定金与订金主要有以下区别: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2、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3、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在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4、订金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1、定义不同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2、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担保方式适用于多种多样的合同中;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3、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支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4、功能不同 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5、作用不同 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取订金的一方需要退还订金给付款方。 6、收取的金额不同 定金的金额需要由当事人来约定,但是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也就是合同标的物价格的20%,超出规定的金额也不具有定金的效力。而订金也是由双方约定,并未有严格的规定。
1、首先,“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是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订金的处理方式是不同于定金的,不管是出于哪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没有正常履行,订金都要原数返回。 2、“定金”是法律上的担保形式,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而且不可退。 3、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可以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旦债权人履行了债务之后,定金应该被收回或者抵做价款。但是如果债权人违约,没有履行自己的债务,定金是无权要求返还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399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