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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讨债,是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为了追索债务,打人伤人、暴力胁迫是非法行为,是我国法律所不容许的,当事人必须承...
1、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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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必须以债务人对债权人有害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必须以财产行为撤销目标; 必须对债权人的债权有害; 第四,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财产时,债权人必须在债务人和受益人都有恶意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其撤销权。
如果债权人有理由认为股东同时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股东存在积极行使权利的行为;2、股东恶意行使权利,主观上有逃避债务的意思;3、由于股东的以上行为或意思,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那么可以认定股东已经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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