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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代理有时候也叫房屋租赁代理,它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一种经营活动,也就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屋出租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并在出租人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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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代理为盘活存量房屋资源,为市民和流动人口提供充裕房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房屋租赁代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房源与承租双方具有多样性可供代理租赁的房源,既有六七十年房龄的老房子,也有近年新落成的新房子;既有简陋的旧式里弄房子,也有高耸人云的摩天大楼。委托出租人既有公房所有者,也有私房所有者;既有内销商品房所有者,也有外销商品房所有者。委托承租人既有中国公民,也有境外人士;既有本地居民,也有外地人员。诸如此类,使房屋租赁代理具有了多样性。 (2)房屋租赁代理易受行政、司法行为的影响尽管可供代理租赁的房源具有多样性。但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可以租赁。为了确保房屋租赁市场的正常发展,维护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了不得出租的房屋。这就决定了房屋租赁代理易受行政、司法行为的影响。房地产经纪人在审查可供代理租赁的房屋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代理方和有关当事人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领取《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成功,房地产经纪人才可依代理行为收取佣金。
房屋出租人的权利如下: 1、出租房屋; 2、收取租金; 3、确保出租房屋合理使用的权利; 4、承租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要求其赔偿。房屋出租人义务如下: 1、交付出租房屋; 2、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3、维修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住宅租赁可以参考以下条件: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2、租期超过六个月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方经承租方同意,可将承租房产转租给第三方,原承租合同继续有效,如果第三方对承租方造成损失,承租方应赔偿损失。4、住房租赁、租赁人、租赁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一般不得租赁:1、租赁人拖欠租金2、租赁人在租赁住宅内擅自建造的3、预租商社。另外,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租赁,租赁人不同意租赁的,租赁人也不擅自租赁。如果承租方私自转租,承租方可以与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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