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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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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模式甲方(用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地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方招聘乙方,协商成本合同: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1。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B.自年月日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以完成工作为期限。2、本合同包括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工作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路号。第三条工作内容: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或岗位)担任职务,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2、如乙方不称职,甲方可根据调整后的岗位调整乙方的岗位,确定一方的工资;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提前30天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3、在工作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因乙方严重过失或故意造成的损失。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服从。2、休息休假: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第五条、劳动报酬: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计件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3、甲方保证按月支付工资,具体支付日期为。第六条、社会保险:1。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支付社会保险费;2。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当从乙方的工资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劳动所需的工具、场所和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生产措施,乙方不得异议。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乙方提供劳动所必要的工具、场所和其他劳动条件。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1。乙方需要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2。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的有关事项,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3、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将甲方交付的工作事项和财产移交给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因乙方原因未处理交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4、因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应依法获得经济补偿,但乙方在与甲方交接前不得支付经济补偿。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按照合理、合法、相互理解、相互让步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本合同签字日期、本合同签字日期、本合同签字日期(盖章)、本合同签字日期、本合同签字日期、本合同签字日期、本合同签字日期、本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劳动者)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B.自年月日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以完成工作为期限。2、本合同包括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工作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路号。第三条。工作内容: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或岗位)担任职务,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2、如乙方不称职,甲方可根据调整后的岗位调整乙方的岗位,确定一方的工资;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提前30天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国家规定发放。3、在工作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因乙方严重过失或故意造成的损失。
安徽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或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 5.工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权要求其处理。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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