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 2、强化了对实际用工单位的约束。 3、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禁止差别对待。 4、劳务派遣岗位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5、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66条规定:“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务派遣职工的退休年龄跟普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是没有区别的,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6人已浏览
445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1,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