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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施工许可证已竣工的处理是:采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停工令、约谈责任主体负责人等方式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以...
1、无施工许可证已竣工的处理是:采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停工令、约谈责任主体负责人等方式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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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但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对施工单位给予罚款等处罚。
1、无施工许可证已竣工的处理是:采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停工令、约谈责任主体负责人等方式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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