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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由用工单位提出解除的。 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后,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情形: 1、被派遣劳动者...
被派遣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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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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