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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遇到劳动仲裁案件,根据劳动者所申请的事项进行针对性的答辩。如果是劳动者主张工资,那么需要看一下劳动者的该项请求是否符合实际,如果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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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闲事了。据你所述的情况看,可以向单位主张因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你自08年2月起至你辞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其次,可以一并要求单位发还你的技能资格证,因该证具有人身属性,单位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无权扣押。仲裁的结果从理论上应该是能获得支持的。建议提前准备好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其他能支持你主张的其他材料。
由于当事人已经申请劳动仲裁,那么用人单位不承认相关证据,应该提供佐证的依据,否则不影响仲裁部门对案件的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第三十七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有基本申请材料可以立案。证据不足可能影响未来仲裁请求的实现,但不影响立案。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1。争议属于以下争议范围:(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等而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的争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和履行聘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和履行聘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五)军事文职人员用人员与聘用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申请人;4、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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