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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
根据国务院2012年发布的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国家规定产假15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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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方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的,生育时遇到难产,生育30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按照《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就停止怀孕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从15号到30号享受产假的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停止怀孕的,享受42号的产假的怀孕7个月就停止怀孕的,享受75号的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③晚育假增加15天;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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