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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经济补偿金数额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若超过,则超过的部分需交税。 2.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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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辞职刚上班就想辞职是不理智的,建议观察一段适应下再考虑。刚进入社会需要的经验,对各种环境的适应会对你以后道路有很大的帮助,同事关系的处理也是一种能力。老板对你要求的过多,有可能是你自己单方的考虑,有问题建议和同事和老板用适当的方式沟通下,不要单纯的自己去想问题。刚入社会需要多学习实践经验,有些事情只有反复地去做,不要在乎有些小事情和别人的负面看法,坚持。继续坚持。是金子总会有发光的一天!
主动辞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只有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合同的,依此条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想辞职还获得经济补偿金,除非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那样的前提下,以38条规定辞职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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