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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
刑法规定刑事追诉期限最短为五年。具体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 根据《刑法》规定,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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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属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根据《刑法》第359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涉嫌介绍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责任:《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介绍卖淫罪是指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本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主体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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