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人承担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范围。 2、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必须了解清楚才能知道...
1、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人承担经济损失补偿或支付人身保险金的责任范围。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2、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清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按照下述比例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强行超车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超过目录范围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不予支付配置费用:(一)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自行配置辅助器具的;(二)在非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的;(三)配置辅助器具超目录或者超出限额部分的;(四)违反规定更换辅助器具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