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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发票更名

2021-1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转让未完成的预售商品房。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的预售合同中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一手房是未登记所有权的房产,开发商已向业主开具发票,需要变更业主名称的,需要重新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已开具发票收回作废,重新开具新发票。若将已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发票更名,属于二手房销售,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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