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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提前15天通知股东。具体参见《公司法》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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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通律师,南通商品房收楼时,是需要缴纳你所述的这些费用的,名曰“提前收取”,虽有其不合理性,但是一般都已经在合同或附属协议中约定了的。 建议你翻查你与开发商所签署的合同、附属协议及物业管理协议等,看看其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其次,在缴纳费用后,要求开发商给你出具发票。 至于退房一说,开发商的职员口头说明,不能作数的。
首先看公司章程对于提前通知期限是否有规定,如果有规定,就应按这个规定执行; 其次,如果你们的章程的没有规定,那么就应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 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42条第一款:“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因此,你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 4、若您在未按上述规定私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可以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求以工资予以抵扣;但用人单位必须对相关损失进行举证,无法举证的,就不能直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5、《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6、因此,公司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无权扣你工资,你有权要求公司给你结算工资,不过建议你按照上述方式申请离职。 7、单位拒不支付克扣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8、综上,如果您不在试用期,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的,您想辞急工实践中会有扣除部分工资的风险,但是需要单位举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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