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即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
即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关于对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若是在你们进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在离婚时应当确定产权归对方,对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由对方给予你补偿,尚未还清的房屋贷款属于对方债务; 2、婚后购买的房产和汽车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分割; 3、关于以你父母房产抵押贷款事宜,据你所说该抵押房产的产权人是你,那么应该是你签订的抵押合同并参与办理的抵押登记,否则,这个抵押是否存在是值得怀疑的; 4、关于对方给你父母打欠条事宜,你父母可持该欠条要求对方还款(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5、关于对方的对外债务问题,如果不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你无须承担;
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两部分: 1、房屋A的车位价款; 2、房屋B,因B系婚前购买,因此应当参照你们的首付款出资份额确定你们拥有的房屋比例,你父母的出资及你的三万元均视为你对B的首付款出资;婚后还贷部分即使是你老公的工资卡还款,也有你的一半份额。 另外,你母亲对你们生活上的补贴,一般情况下没有借款本意的,视为对你们的赠予,分割房产时不能得到补偿。
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首付款一般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特殊情形可以是20%,按照《》第17条规定,该房屋应该是出首付款父母的子女个人所有,而根据《》第十七条规定,这种按揭购房属于婚后购置,并且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这实质上是夫妻双方以婚后共同财产来偿还该按揭所购房屋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根据《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或者《物权法》第223条第7款的规定,合同实质上以权利人对该房屋有处分权或者请求权为前提的,尽管该按揭房屋登记在出首付款父母子的女名下,也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实践中对于此种情况,时,首付款可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时该房屋认定为,对首付款部分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由于个人财产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归个人所有,故离婚时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应判归一方所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771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