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 第1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交税,安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示:(1)首先计算出应纳税额部分: 经济补偿金-社平工资3倍=应纳税额部分 即:600000-181305=418695 (2)然后根据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套用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单年经济补偿金个人应缴纳的个税: 【应纳税额/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免征额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拖欠工资的,补发工资。如果拖欠加班工资的,补发加班工资; 3、如果有拖欠社保的,补买社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