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三个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1)、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支持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起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当事人进行诉讼,是要人民法院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裁判。
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特征主要是: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如果某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他人名义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就不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如诉讼代理人等; (2)与行政案件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 (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2、请求具有独立性反诉具备诉讼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3、目的具有对抗性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综上所述,在一些离婚案件中,原告只是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并没有提出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为避免今后重新起诉,作为被告,可以反诉,将原告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的时候对财产分割做出安排。反诉也是诉讼的一种,需要被告准备好诉讼状,提交给管辖法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