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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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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先拿到房产继承公证书或者关于被继承房产的生效法律文书,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用房产继承公证书的方式,简单易行。在继承人关于被继承的房产没有争议前提下,继承人带着相关材料去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以下材料:①被继承人的;②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③继承人的明;④被继承的或其他证明文件;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是通过法院裁决书的方式继承房屋,通常是继承人协商不成,那就需要去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房屋。在拿到法院的生效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遗产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其他的费用又是如何收取的呢 一、继承权公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如为外销房应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二)费用:登记费:100元/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契税:免缴。 (三)办理期限:2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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