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生效条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邮编: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邮编:电话: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声明,我不是律师,现在也是受拆迁之苦折磨的人,我在网上查到些法律文件不知道对你有用吗?你有土地使用证吗?你的房子是那年建的?不给你补偿是依据那条法律?《法不溯及既往》 法不溯及既往即不对新法实施前的行为进行约束和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4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城市规划条例》废止。《城市规划法》实施后一些地方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断给建设部去电或去函,询问在该法实施前发生的违法行为,在该法实施后发现并需作出处理,应当适用于《城市规划法》还是适用于《城市规划条例》,为此,建设部于1990年11月8日就《城市规划法》的法律溯及力问题以(90)建法字第577号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提出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该法实施后处理该法实施前发生的违法案件还是应当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条例》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12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常办(1990)秘字第093号函复:关于城市规划法的法律溯及力问题,同意你部意见,请按此办。为此,建设部于1991年2月20号专门下发了《关于〈城市市规划法〉的法律溯及力问题的通知》,对此问题予以明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相关部门会在拆迁前张贴公告,载明补偿标准及补偿数额。 如果你对该公告载明的补偿标准及补偿数额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该公告。 友情提醒:本律师是泰州人民广播电台--城市交通广播台《交广面对面》、城市生活广播台《与法同行》栏目特约嘉宾律师,具有多年办案经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审理,未取得争议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被拆迁人,可另行起诉拆迁人,拆迁人应负另行安置或补偿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439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