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事实和理由:写明原、被告双方签订承揽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合同变更、解除或者履行的实际情况。被告未合格履行义务的事实,依法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责...
搬运不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约定。 法院在审查管辖权时,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管辖(当然不能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按照法定确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定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约定了履行期限的承揽合同,其履行、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自期限届满时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起算;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履行期限的,自债权人要求履行或债务人提出履行时开始起算。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五章1 第二百五十一条 第一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