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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的区别是在于: 从权利属性看,隐私权是一种防御性权利,主要是精神性的人格权;信息权是一种主动性的权利,既包括了精神价值,也...
相同: 1、二者的权利主体都仅限于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2、二者都体现了个人对其私人生活的自主决定。 3、二者在客体上具有交错性。 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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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在以下方面具有以下相似性: 一,二者的权利主体都仅限于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二,二者都体现了个人对其私人生活的自主决定。 三,二者在客体上具有交错性。 四,二者在侵害后果上具有竞合性。
隐私的内容主要包括维护个人的私生活安宁、个人私密不被公开、个人私生活自主决定等。在我国现今语境下,提到隐私,人们通常想到的是私生活的秘密,而隐私权也通常被认为是“私生活秘密权”。隐私权特别注重“隐”,其含义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其是指独处的生活状态或私人事务;另一方面,它是指私生活秘密不受他人的非法披露。与此相应,对隐私的侵害主要是非法的披露和骚扰。而个人信息权主要是指对个人信息的支配和自主决定。个人信息权的内容包括个人对信息被收集、利用等的知情权,以及自己利用或者授权他人利用的决定权等内容#即便对于可以公开且必须公开的个人信息,个人应当也有一定的控制权。例如,权利人有权知晓在多大程度上公开、向谁公开该信息以及他人会基于何种目的利用信息等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大陆法系学者将个人信息权称为“信息自决权”。即使一些个人信息与隐私之间存在交叉,但隐私权制度的重心在于防范个人秘密不被非法披露,而并不在于保护这种秘密的控制与利用,这显然并不属于个人信息自决的问题。与此相应,对个人信息权的侵害主要体现为未经许可而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主要表现为非法搜集、非法利用、非法存储、非法加工或非法倒卖个人信息等行为形态。其中,大量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都表现为非法篡改、加工个人信息的行为。
个人信息权不是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而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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