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应当重点审查下列事项:(一)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职权;(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三)是否符合法定范围和期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一)超越地域管辖范围的;(二)超越执法权限的;(三)其他超越职权的情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当面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一)当事人要求当面听取意见的;(二)案情复杂,需要当事人当面说明情况的;(三)涉及行政赔偿的;(四)其他需要当面听取意见的情形。当面听取意见,应当保障当事人平等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
规范性文件审查期间,公安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必要时可以决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公安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所需经费应当在本级公安业务费中列支;办理公安行政复议事项必需的设备、工作条件,公安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保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1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