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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产假是国家规定的98天和地方规定的30天共计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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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4个月,也就是16周以内的流产15天假。4个月以上的42天。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为60天。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上班、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同时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全国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 对此王培安表示,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发生变化,国家不宜再提倡晚婚晚育,因此去年年底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对晚婚的奖励假。 但是同时规定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就是生二孩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的福利待遇。已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省份,参照原条例中有关公民晚婚晚育假期的规定,均制定了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奖励等具体的政策措施。 具体的政策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来做出具体规定,已经修法的省区市均明确了生育假延长的天数,有的是延长30天,有的是延长60天,并制定了7至25天不等的配偶陪产假,就是妇女生孩子期间,丈夫可以享受7到25天不等的陪产假,现在已经制定出台了这样一个制度。此外还会加强托儿、幼儿教育等方面的设施建设,出台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 到目前为止,已有包括山东在内的13个省份正式出台了新计生条例,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梳理后发现,山西省以30天排在婚假榜榜首,福建产假最长为180天,广西、宁夏的陪产假都是最长的25天。而山东的婚假为3天、陪产假为7天,在13个省份中都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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