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这里的特殊原因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行使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特殊原因情况分类: .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 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
此条中的特殊原因,一般包括两种:一是法律上的原因,如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二是事实上的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等。
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一般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行使管辖权,比如,遇到了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比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东城区的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中国人大网ttttt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0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