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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
产假工资规定如下: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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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生育津贴是针对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的补给。国家对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计算公式为:当月企业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因此,计算的结果有可能高于也有可能低于产假职工平时的月工资,在低于产假职工月工资标准的情况下,除生育津贴外,不足的部分则由企业补齐。 产前假工资发放。产前假不在产假范围内。产假的一般基础规定是98天,含产前15天(产前假不在这15天范围内)。产前假是怀孕七个月以上,个人提出申请, 公司考察工作情况后批准的,最长可休两个半月。产前假按不低于申请职工月工资的80%标准发放。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若有病假,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期,若是重大疾病,应有相应的医疗期待遇。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育者,每次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98天产假的女职工享受98天以上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岁以上生育的第一个孩子是晚产,实施晚产,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腹产和分娩过程中使用吸宫器、钳子等非正常分娩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分娩,每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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